经查,今年7月21日13时4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许某等二人驾驶一辆红色摩托车窜至定陶城关镇吴河村南约100米处,趁受害人盛女士不备,将其手中的手包抢走,内有手机、现金。今年7月24日17时许,许某驾驶摩托车窜至定陶县艺达家纺门口处,趁晋女士不备,抢走其车前筐内的女士包一个,内有联想牌手机一个,现金100余元。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讯员 朱建英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