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监局与北京市交管局规定,自8月1日起,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交通事故,无责方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报案后,首先应积极协助无责方向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如果全责方车辆并未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且怠于赔偿的,无责车主可先行获得车辆车损险的赔付。
北京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责车主可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索赔申请并转让向全责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而无责方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内先行赔付无责方车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