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必须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切实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是确保职工共享发展改革成果的重要手段。
一是要维护职工的政治权益,这是工会维护的基础。在企业改革的进程中,不论劳动关系怎样变化,企业所有制形式怎样变化,职工的工作岗位怎样变化,职工在民主政治建设中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没有变。维护职工的政治利益,主要应把握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和实现职工主人翁行为的最有效形式,凡是企业的重大改革事项和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另一方面,搞好厂务公开和民主监督。把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与其利益关系最密切,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作为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在厂务公开运行上做到“三到位”,即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到位,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到位,工会组织协调推动到位,使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落到实处。
二是要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这是工会维权的根本。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也集中表现出来,企业与职工之间的摩擦和矛盾也日渐突出,因此,工会要紧贴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切实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依法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职工的需求,适时调整、充实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工会要代表职工群众参与企业的决策和各项改革方案的制定,用科学合理的政策、法规构筑起保障职工经济利益的主体防线。
三是要提高职工群众的自我维护能力。积极引导职工学法懂法用法,提高职工应用法律处理问题的能力。工会既要依照 《劳动法》、《企业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理直气壮地为职工说话办事,又要积极参与企业内部的建章立制活动,保证职工的劳动权利、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不受侵犯。工会还必须积极引导职工知法懂法用法,在职工中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强化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菏泽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