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位数量
1、定陶县乡镇副科级干部11名;
2、巨野县镇(街道)副科级干部17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年龄45周岁以下(196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现任乡镇(街道)机关中层正职、事业站所主要负责人且连续任职满3年(2008年4月30日以前任职);现在乡镇工作、全日制大学和研究生学历工作分别满4年和2年的,或现在乡镇连续工作满10年的正式干部,现任职务和任职时间不受限制。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情况的;
5、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三、方法步骤
根据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这次公开选拔的主要程序是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任职和使用等。考察环节占一定分值,笔试、面试、考察分别占总成绩的40%、40%、20%。
1、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符合条件人员限报本县职位。对报名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任职以及是否存在影响报名的情况。
县委组织部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报名材料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人员与选拔职位达不到5∶1以上比例的,相应核减职位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全工作过程,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2、笔试和面试
省委组织部统一命题,市委组织部负责笔试、面试考务工作。
(1)笔试。在市集中设立考点,统一时间闭卷考试。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对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乡镇、村级基层法规政策的理解运用,分析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职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市、县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2)面试。在市集中设立考点,统一时间封闭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分析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职位数量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在市、县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3、体检和考察
(1)体检。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人选到指定的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2)考察。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乡镇(街道)进行考察和公示。
考察和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县委组织部调查核实,提出认定意见。对认定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取消资格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用人选。
4、任职和使用
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新任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所任职务,由县委组织部按原职务级别安排适当工作。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5月31日-6月3日,报名时间截至6月3日下午6时。
2、笔试时间:6月12日上午9∶00—11∶30,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市、县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市、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笔试和面试时,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参与巡视。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
定陶县 定陶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2215208
巨野县 巨野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8212190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2011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