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作者施耐庵塑造的阎婆惜和潘金莲、潘巧云三位“淫妇”形象,虽然她们都是因婚姻不幸而红杏出墙,最后命运结局十分悲惨,但阎婆惜的具体情况与“二潘”有着诸多不同,以至后世读者、论者在对她们评论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分歧颇多。那么,书中究竟是怎样描写阎婆惜这一人物形象的呢,她们之间的种种不同又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书中写道,阎婆惜原为一走串娱乐餐饮场合卖唱的歌女,因其父得病身亡无钱安葬,宋江施舍棺木又给了十两银子,其母感恩图报将她典与宋江做外室,以使母女俩终生有靠。而宋江却只爱学使枪棒,不贪女色,十天半月不去一次,正值青春妙龄、惯于风情的阎婆惜独守空房未免心存怨言。时间一长便由怨生恨,认为将终身付与这木头疙瘩似的宋江实在不值。后来宋江带着同事张三到她处喝酒,只见这人生得眉清目秀,齿白唇红,一身风流俊俏,更兼品竹调丝无有不会。于是两人眉来眼去,很快如胶似膝,演成一段风流韵事。宋江知晓了此情不但不以为念,反倒像卸掉了包袱似的,主动疏远了与阎婆惜的关系。由此可见,阎婆惜的红杏出墙既缘于她的不幸遭遇和轻浮品性,又经历一个情感空虚、由怨生恨的过程,宋江的引狼入室和自动疏远也是一个重要的客观因素。
我们如果把阎婆惜红杏出墙的情况与“二潘”比较一下,就会发现有以下几点不同:第一,“二潘”发生婚外恋的身份都是妻子,是瞒着丈夫委身他人。而阎婆惜的身份是没有名份的妻子 (外室),其婚外恋对“非正式丈夫”和外人来讲都处于半公开状态。第二,“二潘”中,一个是被已有三妻六妾的地痞流氓当着性的玩物所勾引,一个是被佛法不能娶妻的出家和尚当作性的工具所偷情,两人的婚外恋均为畸形的性爱。而阎婆惜则是向尚未结婚的风流小生投怀入抱,可属于帅哥美人一类的情恋。第三,由于妻子背着丈夫红杏出墙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以至“二潘”的婚外恋受到作者旗帜鲜明的批判,一个被视为“奸情”,详尽描写了“挑逗”、“勾引”的情节。一个被视为“偷情”,多处骂其为“淫妇”、“秃驴”云云。而阎婆惜因为不是妻子仅为外室身份,作者描写她的婚外恋时,则视为“男女幽会”,绝少批判性的龌龊语言。综上所述,阎婆惜的红杏出墙较之“二潘”,从一般道理上讲更应该得到人们的同情和谅解。
然而在后世关于阎婆惜和潘金莲、潘巧云的实际评论中,属于“性爱”出轨的“二潘”反倒得到人们更多的同情和谅解,呈现林林总总的鸣不平翻案观点,而属于“情恋”出轨的阎婆惜则为大家普遍所不齿。其原因何在?笔者以为,潘金莲本是纯正无邪的美貌女子,却被恶作剧似的嫁与一个侏儒男人,一朵鲜花插到牛粪上,这种婚姻不幸情况下的感情出轨、由错到错,很容易引起人们的可怜、可谅。潘巧云也本是恪守妇道的青春少妇,只是付身与一个整天舞枪弄棒、不解风情的丈夫,心理压抑形同守寡,这种婚姻不幸情况下的感情出轨,任凭怎样错误,也不应遭到刨心戮首的惨剧,未免令人可悲、可叹。而阎婆惜却是水性杨花的歌女,宋江有恩于她,她却公开给这个“准丈夫”戴“绿帽子”,在宋江已准许她和情人结婚的情况下,又以“梁山书信”做筹码,非要索取已被宋江退回、并不存在的一百两黄金,否则就揭发告官。此时宋江杀她,当属迫不得已,而她被杀,也可为咎由自取。综上所述,人们在评论三位“淫妇”时,或重于情理分析,或偏于情感怜悯,以至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正为如此,我们钦佩现实主义伟大作家施耐庵把人物形象塑造得异常丰富、复杂,让后世读者引发多样性的思考、启示和联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