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我市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782家,其中医院374家,乡镇卫生院188家。由于医院级别不同,医疗条件不一样,医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医疗服务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因素质、态度等问题引发的医患纠纷时有发生。
卫生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7—2009年,我市共发生医患纠纷506起,造成的医院财产损失达1500多万元。为应对目前医疗纠纷复杂、严峻的形势,今年1月18日,我市成立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引入“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调处中心既不姓“公”,更不姓“医”,不受地方保护的约束,更多地关注、保护弱势群体,充当“老娘舅”的角色,缓和日趋紧张的医患矛盾,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的成立使医患双方多了一条解决纠纷的渠道。说白了,它就是搭建一个让医患双方沟通对话、并让患方信任的平台。自运行以来,调处中心共出现场22次,其中立案调处13件,已达成协议8件。结案时间最短为2天,最长7天,调解成功率100%,调解协议履行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