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5月12日 星期三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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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空置房屋是否需缴物业服务费?
  答:根据《菏泽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费自办理入住手续起按月收取,业主购买房屋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入住的,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60%缴纳。

  2、物业服务费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物业服务费构成一般包括以

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10、物业服务企业合理的利润及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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