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4月23日 星期五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当前版: A07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话题
  据《燕赵晚报》报道,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一些班级,对迟到学生进行“罚款”,“迟到第一次罚5元,二次以上10元。”有老师劝学生包月,说只要交纳200元至300元,就可以天天迟到。

  根治迟到没妙招,学校想起“罚款”了。老师说“天天迟到”有“高招”,办个“罚款”包月岂不更好。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A01版:要闻
   第A02版:综合新闻
   第A03版:时事
   第A04版:专题
   第A05版:都市生活
   第A06版:婚姻家庭
   第A07版:话题
   第A08版:文化娱乐
金钱不是橡皮
迟到可“包月”,学校变市场
言传身教胜于经济处罚
教师应该向拜金主义说再见
迟到“罚款”是无奈之举
勿让“铜臭”伴着孩子成长
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