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只是一笑了之,今日看到《菏泽日报》的征稿启事,忽然想起它。本以为它已随着光阴流转而去,未料到它始终盘桓于记忆中难以忘怀的角落。
它只是一个一点儿也不起眼的趣事。但是,仔细想来,它无疑将道德与金钱交织在一起。同样,“迟到罚款”的做法也与此有本质的相似。迟到有有意迟到和无意迟到两种,咱们假设某一天因为某种正当的事情而耽误了上学的时间,想搭乘汽车但是又无车可乘,无奈就步行到学校,即便迟到也不愿意旷课——当然这种“假设”成为现实的希望微乎其微,那么,对于这种“迟到”中蕴含的精神该赞赏还是该罚款?
不分青红皂白,只要迟到就惩罚,而且惩罚的手段是罚款。笔者对此不敢苟同,而且很反感这一做法。这无疑在实际行动中“告诉”学生:你可以犯错,只要有钱就行;迟到肯定属于犯错,对待犯错的惩罚仅仅是罚款,甚至更有甚者:“罚款包月”。也许学校的初衷是好的:迟到违反学校规定,造成的损失是无形的,而金钱是有形的,你犯的无形之错用有形物质弥补,以此告诫学生不要违反纪律,不要迟到。
这在无形中给学生传导了一种“游戏规则”:只要有钱,犯的错可以一笔勾销!在这种规则下成长起来的孩子会成为社会中潜在的“反法度者”:长大后他可以违反任何的社会法度,只要有钱就行。因为他就是在这样一种“规则”中成长起来的——“身教胜于言教”!
当前,社会尊奉可持续发展。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在学校教育职责和功能上,具体知识的传授是第二位的,首当其冲的是育人。学校培育的是人,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学校教育的主要目的是“立人”,在一个人的心智不好的情况下,学到的知识越多对社会而言潜在的危险就越大。学生在心智尚在生长之时接受到这种“模式”,那么将来他会曲解“可持续发展”:先去挣钱,然后去违反法度,最后交上罚款了事!
“铜臭”相伴成长,长大后的孩子,必将成为“铜臭之人”。若真到了那一步,则是中国教育的悲哀!是中华民族的悲哀!由此可看,迟到罚款甚至罚款包月可休矣! 吕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