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800元提高到900元的承诺,省财政预算农村低保资金2.49亿元,市、县两级预算农村低保资金6.3亿元,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补助1.39亿元。
截至9月底,山东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已全部提高到不低于年900元,全省平均达到每年1045元,最高为2400元,全省在保农村低保对象184万人,比去年新增近1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