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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开展“法律援助农村行”活动
  本报讯 春节期间,牡丹区司法局针对农村大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这一时机,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法律援助农村行”活动,向农民朋友提供最直接、最便利、最实惠的法律服务,收到良好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他们一是认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利用农村集市直接把服务窗口搬到集市上,通过设点服务,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援助的救助对象、案件范围及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材料等知识。同时,由律师现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解答群众疑惑。二是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在各乡镇办事处司法所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群众可直接在乡镇办事处联络站申请法律援助,也可以通过“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咨询法律援助相关政策;在每个行政村聘请一名法律工作志愿者担任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及时搜集农村法律援助方面的信息。通过这些措施在农村建立起法律援助工作网,把触角延伸到村居和社区,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福祥 冠民 臧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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