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次活动中,他们一是认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利用农村集市直接把服务窗口搬到集市上,通过设点服务,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援助的救助对象、案件范围及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材料等知识。同时,由律师现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解答群众疑惑。二是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在各乡镇办事处司法所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群众可直接在乡镇办事处联络站申请法律援助,也可以通过“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咨询法律援助相关政策;在每个行政村聘请一名法律工作志愿者担任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及时搜集农村法律援助方面的信息。通过这些措施在农村建立起法律援助工作网,把触角延伸到村居和社区,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福祥 冠民 臧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