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菏泽城区西部位置的怡海花园居民小区是2004年建成后广大业主陆续入住的。当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由小区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承接。而这家物业公司接手工作以后,有些业主家中出现渗水、漏水等情况,屡次反映却得不到及时维修,很多情况被一拖再拖。并且小区治安状况较差,电动车、自行车经常丢失。2007年10月,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根据广大业主的要求,聘请了新的物业公司,向开发商递交了解聘现存物业公司的告知书。而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却遭到了开发商的反对,拒不移交物业管理办公场所和相关资料。
在双方引发纠纷僵持不下时,菏泽市及牡丹区房管部门介入调查,并于2007年12月28日向原物业公司发出了限期移交撤出的通知书。通知书下达后,原物业公司仍置之不理,使移交工作陷入停顿,小区管理出现空白。鉴于此情,今年1月7日,牡丹区房管部门依法向该物业公司下发了处罚整改通知书,对他们处以9万元的罚款,同时限令其三日内移交物业。目前,新、旧物业公司的交接工作正在平稳进行中。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