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山东省教育厅刚刚出台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要求,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不少于8小时。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点,高中不早于6点30分。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点30分,上课时间不早于8点。高中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点,上课时间不早于7点30分。张志勇说,从2008年春季开学起,山东中小学作息时间要全面执行规范要求。
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强化对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罚措施,采取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等一系列措施制止违规办学行为。对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