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明,2006年4月开始,钱红和王婉玉在绵阳高新区一中国体育彩票销售网点购买“直选三”类彩票,期期不落。同年5月的一天,两人挪用公款6000元买了彩票。虽然首次挪用公款买的彩票并未中奖,但钱、王二人挪用公款买彩票的瘾头却越来越大。为了提高中奖几率,购买的彩票数量越来越多,金额也越来越大,最多一次高达25万元。
虽然二人前后共中了约431万元的奖,但并未填补“缺口”。眼看事情逐步败露,钱、王终于在家人的帮助下投案自首。法院查明,她们先后多次从该校财务处挪用备用金6743710元,用于个人购买体育彩票进行营利活动。
绵阳市中院对此案一审裁定,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判处钱红无期徒刑,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王婉玉有期徒刑12年。钱红不服判决,向四川省高院提起上诉。四川省高院近日就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