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办案民警介绍,9月2日上午9时许,王某某(男,20岁,河北省藁城市南营镇水范寨村人)在菏泽城区石人东街一停车棚附近蹲守时间过长,居民彭先生见其可疑,遂上前问其在此蹲守何事,王某某自称是市公安局交警队的工作人员,后又称是市政府的保安,接着又说朋友的电瓶车丢失,自己蹲点捉拿盗贼。彭先生见其手拿两个明显不配套的存车牌,遂问及来历。王某某辩称是自己存车后,看管人员发给的。当彭先生追问怎么有两个存车牌时,王某某惊慌失色,欲借故逃离,被巡逻至此的牡丹公安分局市中派出所民警控制并带回所里审查。
民警在王某某租房处查获电瓶车后备箱一个、U型锁两个,因后备箱内有他人购车发票及相关手续,王某某面对铁证,交待了伙同刘某 (在逃)盗窃电瓶车的经过。8月份以来,王某某伙同刘某分别在菏泽学院附近以及市实验小学附近共盗窃电瓶车三辆,共得赃款近1500元。8月下旬的一天上午,两人在菏泽城区石人街一停车点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车牌及撬锁用的镙丝刀等作案工具,趁人多忙乱,撬开车锁,将车牌交于看车人而蒙混得手。9月2日上午,王某某欲以同样手法盗窃电瓶车时,却被牡丹公安分局市中派出所巡逻民警抓获。
(刘建军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