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武 霈)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为深刻吸取安全事故教训,消除安全隐患,我市全面启动驻点监管工作,明确对所有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等企业进行起底式、拉网式督导检查和驻点监管,集中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中央驻鲁企业三级单位、省管企业二级单位、省属企业(省管企业除外)和市管企业进行驻点监管。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负责对中央驻鲁企业四级及以下单位、省管企业三级及以下单位、市管企业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单位进行驻点监管。市应急管理局对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瑞集团有限公司、中储棉菏泽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储备粮菏泽直属库有限公司、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中粮艾地盟粮油工业(菏泽)有限公司、菏泽联合混凝土有限公司、成武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成武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工贸企业进行驻点监管。
驻点监管采取蹲守驻点和流动驻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辖区“不放心”的、重点关注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生产、工贸企业实行“一对一”蹲守驻点式监管,对其他企业实行一个驻点监管工作组负责3-4家企业的流动驻点式监管。
驻点监管坚持“把隐患当事故对待”的原则,驻点监管工作组参照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模式,分别由应急管理局1名同志带队、1名同志参加,聘请2名专家,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宣传培训、警示教育等方面的督导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