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4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年收入不超12万元或补税不超400元可免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时间
依据新个税法,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居民将迎来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办理。
3种情形无需办理
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
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
3种办理方式
自行办理;
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办。
2种情形需要办理
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