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涉及农业机械维修质量、作业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问题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投诉者应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机械所有者或使用者,还应提供书面投诉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投诉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及被投诉方名称或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准确信息;农业机械产品的名称、型号、价格、购买日期、销售商等信息;质量问题和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故障状况描述以及与被投诉方协商的情况等信息;合同、发票、“三包”凭证、合格证等复印件及具体诉求等。记者 黄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