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国家制定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是我国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文件,是排污许可法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排污许可名录规定,到2020年共有78个行业和4个通用工序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同时规定,除这些行业外,如果已被环保部门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量达到规定数量的,也需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我国率先对火电、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石油炼制、化工、原料药、农药、氮肥、造纸、纺织印染、制革、电镀、平板玻璃、农副食品加工等15个行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到2020年,排污许可名录中规定的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
按照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环境危害程度不同,将排污单位分为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两类。在78个行业和4个通用工序中,对41个行业和3个通用工序进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8个行业全部进行简化管理,剩余的29个行业和1个通用工序根据生产工艺特点或者生产规模进行重点管理或简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