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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提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本报讯(记者 郭阳阳)7月2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通知》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今年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8元。

  据了解,该次提标是我市第六次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为118元,增幅达114.5%。此次提标后,将惠及全市147万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

  根据相关要求,各县区要确保将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要切实加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管理,加大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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