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菏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小组办公室文件》(菏农确权办字【2017】3号)规定,现将该证书注销,重新颁发新证。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