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第一资源,随着“人才争夺战”愈演愈烈,省内外多地接连出台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实现后来居上”的关键时期,出台更开放、更有力的人才政策迫在眉睫。
我市把目光紧紧盯住人才需求重点,突出聚焦产业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等,坚持好钢用在刀刃上,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通过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不断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扎实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聚焦产业领军人才。整合提升“牡丹英才”和“市重点产业领军人才”,实施“动能转换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5年内遴选评定100名左右领军人才或团队。给予帮助或联合企业创新研究的团队100万元项目支持,来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人才一次性50万元支持。
——加大对高端人才支持力度。实行“一事一议”引进高端人才,最高给予8000万元综合资助。对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给予30万元—100万元配套资助。在我市落地的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以上的项目,评定后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实施菏泽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才工程,在管理期内,每年给予2万元科研补贴。
——招揽高校毕业生。对于博士、双一流高校本科以上、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的硕士以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市属事业单位可直接办理落编进人手续,并按照博士、硕士、本科连续三年每月给予生活补贴。对于到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市财政按照县区补贴条件和标准给予1:1配套补贴,连续三年每月给予生活补贴。高校、公立医院推行全员聘任,自主设岗,自主聘任。
——注重人才培育和平台建设。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职称晋升绿色通道。市财政对新引进的高级技师给予5000元奖励。对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创新创业平台,按照不同类别和层次给予10万元—200万元资金奖励。对高校、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按照不同层次给予300万元—500万元资金奖励。对创业人才和小微企业,分别提供最高10万元、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2年全额贴息和50%贴息。
——优化人才环境。设立高层次人才专用编制,为市级事业单位引进急需人才提供编制保障。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全面放开大中专以上学历人员、专业技能人才、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落户限制,简化落户材料,并兼顾子女落户。对硕士以上人才给予购房补贴,交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款项可全部使用公积金贷款。规划建设高端人才家园,打造高层次人才安居精品工程。建立菏泽市高层次人才智库,强化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打造引才品牌。开展“汇智中国牡丹之都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系列引才活动,在国内外布局一批招才引智工作站,实施“归雁兴菏”引才工程,并对引才成效显著的工作站给予最高30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设立“牡丹友谊奖”,对获市级以上政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给予3万元—10万元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