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封登记:受理后当场办结。
二、注销登记:受理后当场办结。
三、异议登记:受理后1个工作日办结。
四、更正登记: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预告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抵押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抵押登记业务,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新开楼盘办理抵押登记业务,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的证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首次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变更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转移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诺时限不包括权籍调查、现场勘察和公告时间。
特此承诺,诚恳接受监督。
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