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小产权房”是指未经批准,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及附属配套设施,没有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土地性质为集体,属于违规违法用地。《土地登记办法》明确规定,严格禁止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小产权房”发证既无法律基础,也无政策支持,更与我国的土地制度相违背,所以“小产权房”不能发证。
记者 黄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