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单县中心医院警务室民警接到护士张某报警,称其在医院上班时存放在更衣室储物柜内的价值1000余元的小米手机及300元现金被盗。同时被盗的还有多名医务人员的现金、手机等财物,被盗总价值10000余元。接案后,单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和南关派出所立即组织骨干民警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鉴于该案发生在医院更衣室内,没有监控并且经常打扫,民警在其案发现场未提取到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专案组人员便调取了医院院内当时所有时段的过往车辆。通过连续数日研判、甄别,终于发现位于内科楼院内停放的嫌疑人作案车辆,并通过该车活动轨迹确定该案系单独作案,且嫌疑人作案车辆为临时租赁,专案组随即赶到租车公司调取了嫌疑人的信息。
12月21日19时许,专案组民警从单丰路口跟踪嫌疑人车辆到单县舜师路东头汉亭宾馆门口时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经突审,犯罪嫌疑人杨某交待了于14日在单县中心医院内科使用撬盗工具盗窃四个科室更衣室和在单县东大医院盗窃二个科室等十余起盗窃案件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