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牡丹区老龄办负责人介绍,90-99岁老人高龄补贴资金,是专项用于补助高龄老人改善生活条件的资金,发放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90-99周岁(以后年度顺延),且具有牡丹区常住户口的老年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并将视情况适时调整。百岁老人长寿金发放按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实行一人一卡。
凡是符合条件的90-99岁老人,经村(居)委会审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复核,经核实后报区老龄办审批。审批结果、补贴数额等在所居住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同时,对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在每年8月底前,各乡镇办事处将《牡丹区90—99岁老人实名统计表》经政府、民政、劳保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民政办公室统一上报区老龄办。区老龄办对各乡镇办事处上报情况进行复核,并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实地核查,根据复核、核查情况研究确定补助方案,并将补贴资金下发至各乡镇办事处。
据悉,享受补贴资金的老年人去世或迁出本辖区的,从去世日或迁出日起下年停止发放补贴。因此形成的结余资金,用于当年新增高龄老人所需资金,或结转下年继续用于补贴资金发放。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