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韦恺人介绍说,闯红灯、违法占用公交车道、实线变道、车窗抛物等能够通过车载视频装置完整记录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向交警部门举报。交警部门通过查阅“视频举报平台”违法线索情况,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线索初步审核、采纳意见反馈举报人。
上海市公安局法制办主任范宏飞表示,通过行车记录仪举报交通违法,这从另一个层面反映了市民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监督的强烈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