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国生和朱玉友于2016年3月26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朱玉友已把鹿泉市人民法院于2011年3月10日做出的(2010)鹿民一初安第1651号判决被告朱栓柱、朱轩普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付给原告朱玉友扣件13587个、模板1015型50块并给付租赁费100000元的债权及迟延履行利息转让给了安国生,请你们向安国生偿还扣件13587个、模板1015型50块、租赁费100000元及利息。
朱玉友
201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