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19时39分,单县交警大队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单虞路单县南城街道办事处七里庄段,一辆电动自行车摔倒,一女性躺在路上,肇事车逃逸。值班民警出警,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民警现场侦查,感觉事故蹊跷:救护车医务人员称,现场及周边均未找到伤者,地面仅一辆被碾压的电动自行车及疑似肇事车辆遗留碎片。约20时20分,现场民警接到巡逻民警电话称,在单虞路距此3公里的黄岗段发现一女性躺在路面,已死亡。民警及救护车迅速赶到,发现女性尸体无明显与地面摩擦痕迹。他杀?抛尸?案情一时变得扑朔迷离。
随后,交通警察又一次接到110消息:有人报警,一单排货车在单虞路七里庄段轧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当时没停车即离开现场。民警与报警人联系,遂扣留了单排货车并控制了驾驶人。询问获悉,该车肇事时伤者还在事故现场,由此可推断,伤者应是第三辆车带走,遗留到第二现场。
次日,民警对现场遗留肇事车碎片归类分析,认为此事故应为三辆车造成,其中一单排货车已归案,另两辆肇事车在逃,并认定死者尸表无明显他杀特征,决定以交通事故立案先期调查。于是,专案组兵分三路,分别对事故现场南换轮胎的嫌疑车辆侦查,调取沿途监控,对现场周围住户走访调查,对照现场遗留物分析肇事车型,进一步检验尸体。
当日下午,一路民警锁定该县浮岗镇一辆五菱牌面包车,发现车底有大量血迹,右前侧保险杠下部和水箱有明显撞痕,驾驶人交代了肇事过程,初步认定是第三辆肇事车。
11月18日,第一辆肇事车被查获,肇事司机对撞人逃逸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蹊跷的交通死亡事故终真相大白:第一辆车将受害人撞倒逃逸,第二辆车碰及电动车并从受害人腿上轧过,第三辆车将躺在地上的受害人挂住拖走。
最终,三名驾车肇事逃逸者将同时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