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对所承办的案件只负责现场审理,而对召集助理法官、书记员、签发法律文书、案件后续问题处置等事宜却由所在单位的负责人经办和运作。这样,便出现了审判法官行使权力难和责任心不强的状况,导致了诉访事件时有发生,不利于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解决这一问题,提高法官秉公办案、执法为民和对案件高度负责的工作热情及使命感,龙堌矿区法庭适应新形势,大胆改革创新,在上级法院部门的帮助下,成立了以该庭副庭长、法官程大银名字命名的“法官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