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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骗贷行为 净化金融环境
—— 我市依法收贷打击诈骗农信社贷款专项治理行动纪实
  近年来,菏泽市农村信用社高度重视信贷环境整治和案件防控工作,积极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贷款诈骗、骗取贷款、高利转贷等金融犯罪行为,按照“重点打击、应收尽收、以案止案”的工作思路,本着“刑事打击是手段,净化信贷环境是目的”的原则,运用刑事手段,强力开展依法打击金融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使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

  农村信用社是地方性金融机构,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金融行业的繁荣,涉及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形式和手段不断翻新,危害越来越大。贷款诈骗、骗取贷款、高利转贷等金融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不仅给农信社资金安全带来隐患,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影响了金融信贷的健康发展,也对社会和谐稳定构成了威胁。

  面对当前金融领域经济犯罪的严峻形势,为了维护金融系统信贷秩序,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外部诈骗行为,菏泽市农村信用社密切联合市、县公安机关,自2009年起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了打击涉农信系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过严厉打击扰乱农信系统信贷秩序违法犯罪行为,保证了信贷资金安全,使我市金融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下降,维护了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稳定,打开了全市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新局面,为保增长、促发展、惠民生创造了安全稳定的金融法治环境。

  【背景】    金融骗贷行为频发  引发社会信用危机

  一直以来,菏泽农信社作为我市规模庞大、服务广泛、功能齐全、实力雄厚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坚持“面向‘三农’、面向社区、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始终践行“老百姓自己的银行”的承诺,为菏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农信系统经营业务的蓬勃发展,面临着摊子大、人员多、网点分散、客户层次不同、贷款门槛低、贷款管理和风险管控水平受限等问题,加之受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环境的影响,各种侵害农信系统利益的经济犯罪日益突出,掣肘了农信社的健康发展。更有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往往以假手续、假资料、假签名等手段,恶意诈骗信贷资金,导致信贷资金形成“天生不良”贷款,贷款人恶意逃债,赖账不还,给金融秩序稳定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尤其是一些“假大款”、“假名人”,诈骗或骗取信用社贷款,开着豪车、住着洋楼,赖账不还,严重威胁到信贷资金质量。社会上一度出现谁欠贷多说明谁“有能力”、谁不还贷款说明谁“本事大”的现象。有的人伪造虚假资料骗取贷款后,生活奢靡,挥霍无度,甚至威胁催讨人员,气焰嚣张,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一些讲诚信的客户随之也产生了观望心理,拖欠贷款现象时有发生,逃废债务之风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有些人为了骗取贷款,处心积虑,挖空心思,手段隐蔽,危害严重,这一方面给农村信用社造成了信贷损失,另一方面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损害了金融机构的信誉和形象。

  “过去,办理贷款程序比较简单,不像现在这样严谨规范,容易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由此而形成的大量不良贷款,不仅会给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严重影响金融秩序的稳定。”菏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公安局一直高度重视农信系统信贷环境整治问题,特别是2006年6月29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中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不仅为公安机关打击此类经济犯罪案件提供了法律支撑,而且为开展打击诈骗农信社贷款犯罪专项行动提供了法律保障。警信双方多次联合开展了打击违法犯罪行动,取得了一些成效,使农信系统信贷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

  【联动】    警信加强协作配合  形成严打整治合力

  顽疾不除,金融环境净化无望。菏泽农信社工作人员通过深入调查分析发现,很多骗贷人员不怕法院的判决书,更不在乎信用社内部责任人因为收不回贷款而下岗,但他们的“软肋”、“死穴”就是害怕失去自由。只有主动出击,联合公安部门,借助法律武器,运用刑事手段,实施严厉打击,才能有效解决这一棘手问题,破除不良贷款滋生蔓延的瓶颈。为了进一步推进打击诈骗农信贷款犯罪行动的深入开展,维护农信系统信贷秩序,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震慑犯罪分子,有效遏制诈骗农信系统贷款犯罪案件的高发态势,维护金融信贷市场秩序,市公安局、省农联社菏泽办事处于201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重点打击,应收尽收,以案止案”的工作思路,运用刑事手段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另外信用社结合民事诉讼和内部责任清收,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了“以依法打击为手段,以收回贷款、减少损失为目的,以警示后人、净化环境为根本”的依法打击诈骗农信系统贷款犯罪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公安局与菏泽农信社成立了“依法收贷打击贷款诈骗等犯罪活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联合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各县区公安部门也联合当地县级联社、农商行成立了领导小组和联合办公室,在原来案件防范联合办公室的基础上,又专门安排大量警力,成立了专门班子,对违法骗贷行为进行集中打击。为了使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公安民警一方面通过开展法律培训班,以真实、具体的案例,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分析案情、解析法律,对农信社员工进行法律教育,提高了他们发现线索、收集证据能力和协同办案水平,另一方面,在专案侦查过程中,各县区公安民警在详尽了解信贷相关规定、操作流程等基础上,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办贷风险,在帮助信贷员提高业务素质、辨假防假能力的同时,也促使农信社内部管理更加规范。通过信息交流,建立健全了警信信息互通机制、警信协作机制和农信系统风险防范机制。

  为了彻底打消赖账户钻法律及政策漏洞的侥幸心理,将隐藏的不法分子完全暴露出来,在侦办涉及诈骗贷款犯罪案件时,公安民警和农信社工作人员通过梳理台账,筛选出涉嫌诈骗的贷款,紧紧依托公安“大情报平台”,积极搜集涉金犯罪相关信息,加强日常分析研判,实现“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全方位掌控,为拓展案源、深挖犯罪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加强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警种之间和菏泽农信社之间的协作、配合,充分整合资源,形成打击合力,不断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最大限度地发挥协同整体作战的效能,为有效打击涉金犯罪提供支持;与相关执法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联系沟通,召开司法联席工作会议,搞好法律适用研究,准确理解适用刑法、刑法修正案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准确定性,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力求快侦、快破、快捕、快判,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有机统一。同时,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综合运用宣传车、LED、悬挂条幅等多种媒体方式大造声势,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都能充分认识到各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严重危害性,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能力,自觉远离金融违法犯罪,从源头遏制各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蔓延,为打击涉金犯罪创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和诚信氛围,为全面围剿贷款诈骗、恶意逃债等不法行为夯实了基础。

  【成效】   依法清收重拳出击  有效震慑犯罪行为

  在依法收贷打击贷款诈骗等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中,对农信社系统移交的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加强法律研究,准确适用法律,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不构成犯罪的,及时反馈报案单位;符合立案标准的,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立案审查工作,并做到快侦快破。对涉及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做好查赃、控赃、追赃工作。通过依法查办一批金融诈骗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震慑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诈骗农信社贷款犯罪案件的高发态势,维护金融信贷市场秩序,从而打开了清收不良贷款工作的新局面,推动了专项行动在各县区如火如荼地开展。

  成武县一赖债户恶意骗取贷款80万元,多方催讨拒不偿还,致使周边借款人纷纷观望,影响恶劣,成武县公安局联合成武农商银行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对该案例进行广泛宣传。当事人迫于刑事压力,及时归还了贷款本息,对当地其他欠贷户产生了巨大影响。一些借款人主动偿还了拖欠多年的债务,该行政村800余万元不良贷款,已现金偿还270余万元,同时也带动周边行政村归还长期拖欠的不良贷款417万元。 

  郓城县张某假借多人名义于2000年贷款40万元,拒不归还,并对催贷人员恶语相向,影响十分恶劣。接到报案后,该县公安部门迅速组织人员搜集材料,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后第五天,张某主动归还所欠贷款本息。

  犯罪嫌疑人郝某某姐妹二人,分别使用6个不同姓名的身份证件,在8个信用社网点自贷、担保贷款近400万元。农信社配合公安局通过调查取证,以其中一笔30万元贷款为突破口进行立案,将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经多次突审,犯罪嫌疑人最终交代了骗取贷款28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拘留期间归还贷款本息126万元,二人亦依法受到法律制裁。

  曹县骗取贷款嫌疑人王某,几年来在信用社利用他人之名贷款达140多万元。信用社客户经理多次找其催要,他都不归还或不与见面。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曹县联社将其刑事拘留。王某得知自己因涉嫌诈骗贷款被拘留时,立即打电话联络社会上闲杂人员,对实施抓捕的民警进行围攻殴打。在与王某等人搏斗中,虽然有民警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但是他们毫不畏惧,奋勇搏斗,最终将王某带上警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在东明县刘楼镇苏集村,涉及外部诈骗贷款人员多达20余人,该村涉案人员赵某被刑事拘留后一直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等等、靠靠、再找找”就能避过风头,取保后就更不用偿还贷款了,其他涉案人员也抱有观望的心理。针对这一情况,东明经侦大队果断依法对赵某采取抓捕,同村涉案人员看到假还钱、真坐牢的严峻形势后,纷纷主动还款,该村骗贷、赖贷的风气得到极大遏制。

  自打击外部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联社、农商行积极与公安机关结合,通过采取刑事打击,结合民事诉讼和内部责任清收多种途径,多方配合,共同努力,通过集中打击,坚决查处一批涉及农信系统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不仅警示教育了干部员工,增强了合规守纪意识,有力遏制了可能存在的内外勾结诈骗贷款行为,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推动了业务的稳健持续发展,而且通过严厉打击一批违法欠贷人员,有力震摄了骗贷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了客户的法律意识和信用观念,打破清收僵局,有效净化了金融环境。

  【机制】   步入常态化轨道  努力改善金融环境   

  据统计,自依法打击诈骗农信社贷款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2012年全市共立案411起,涉及贷款1438笔,涉案金额29152万元;刑拘104人,批捕45人,判刑19人;共计收回不良贷款644笔,金额14590万元。2013年,全市涉案贷款284笔,金额7412.06万元,收回不良贷款22笔,金额1038.8万元。2014年,全市涉案贷款179笔,金额2701.25万元,收回29笔,金额455.62万元。检验专项行动的成效不仅要看破案数、挽回损失数,更重要的是看突出违法犯罪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对比这些数字不难看出,涉及诈骗农信系统贷款犯罪案件在逐年下降。这不仅说明通过集中打击,在社会上形成了高压态势,达到震慑犯罪的良好效果,促使农信社信贷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而且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都能充分认识到各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严重危害性,金融环境明显改善。

  “开展打击外部诈骗犯罪专项治理行动,既是打击金融犯罪、改善金融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我们公安经侦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对于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我们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实现以打促稳,坚决遏制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近几年,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仍然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经侦部门肩负的护航经济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面对仍然复杂的各类经济犯罪形态,他们将与菏泽农信社始终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在新形势下打击和防范金融系统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国计民生、影响经济发展的涉及金融领域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严厉惩处涉及经济金融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

  记者  王 燕  通讯员  张富贵  韦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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