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建筑物名称管理导则》规定,大厦、大楼、楼、别墅、花园、城、广场、中心、山庄等名称使用都有明确的量化标准,例如,大厦指12层以上或建筑高度在36米以上的建筑物,大楼指8层以上或者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上、36米以下的建筑物,花园指绿化率达到40%以上的居民住宅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