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镇田楼行政村村民李双全为了翻建新房,用机动三轮车装运钢管。三轮车刚好停在同村村民李金居家门口。由于觉得钢管不多,很快就会装好,李双全并没把三轮车当即熄火,只顾埋头装卸钢管,没有看到李金居不足5岁的儿子李涛已经来到三轮车边。李涛在三轮车旁边蹦来跳去,摸这摸那,不小心让皮带轮“咬”断了手指。李双全和李金居迅速将孩子送到定陶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说县医院没能力接手指,二人又把孩子送到菏泽某骨科医院。由于时间过长,手指又在柴草里受到感染,接指手术没能成功。在医院花去7000多元。孩子出院后,两家因医疗费赔偿问题闹起了纠纷。
得知情况后,南王店镇司法所迅速派人进行调查,并将当事人双方召集到一起,分析事故责任,协调赔偿事宜。李双全在本次事故中,主观上明知车辆不及时熄火会对他人造成危险,但其只顾图省事,存在过失,应承担一定责任。而李金居明知自己孩子年纪小,还有点智障,却对孩子不管不问,任凭孩子在尚未熄火的车旁玩耍,同样也存在监护不到位的过失。
最终,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几番努力,当事人双方都同意作出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李双全赔偿李金居医疗费及护理费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