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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不得重复罚款
  据新华社太原1月27日电(记者 梁晓飞)“同一车辆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已被有关执法部门罚款处罚的,其他执法部门不得重复罚款。”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的《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货运驾驶人非法超限超载办法》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车辆,可依法卸货,但不得罚款。此办法将于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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