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服务窗口。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平台为依托,在各县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窗口,以“环境、服务、细节、快捷、耐心、准确”服务群众“六满意”为目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规范服务网络。在全市157个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5000余个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打造“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提供了网络服务保障。
规范业务管理。以健全、完善、落实规章制度为重点,积极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援助方式程序化、质量监控全程化。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合格率达100%,优秀率在30%以上。
规范基础保障。全市法援机构基层站点实现了有人员、有设施,并逐级开展业务和技能培训,队伍素质不断提升。采取分类进行补贴的方式,提高诉讼和仲裁类的案件补贴标准,实现法律援助经费逐步增长,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