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改,深入推进 “三好一满意”活动,加强医院管理,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市卫生局决定,自2013年起至2015年,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开展“人民满意医院”创建活动,计划三年时间内在全市建成120家“人民满意医院”。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建设“人民满意医院”时要做到: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做到“优质服务”。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抓好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做到“质量一流”。健全和落实医疗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建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强化 “三基三严”培训,狠抓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质量管理;加强教育引导,做到“医德高尚”。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开展作风建设,做到“群众满意”。各医疗机构要把出院患者回访作为医疗延伸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患者满意度调查,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此外,市卫生局专门建立了具体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保障促进“人民满意医院”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