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成立了上下联动的组织网络。为保证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县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在此基础上,各乡镇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乡镇经管站合署办公,主任由经管站长兼任,具体负责辖区内“三资”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村一级成立由乡镇包村干部任组长,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任副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小组,承担日常“三资”管理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三资”经营、使用、管理的日常监督。
清产核资,建立了账、表、图“三位一体”的管理台账。围绕“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建档、录入”等八个工作环节,对村级“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处置及效益情况进行全面核定,并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对清理中发现的账实不相符、合同不规范、权属不确定、债权债务不清楚等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落实。清查结果严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异议的事项,重新组织人员调查复核,确定无异议后建立账、表、图“三位一体”的管理台账,做到账据、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五相符”。截至目前,该县406个行政村共清查出集体资金954.81万元、集体资产28713万元,核实集体资源合同金额2068万元。
建章立制,严格实施“四议两公开一审核一监督”程序。对重大“三资”事项,东明县严格按照 “四议两公开一审核一监督”程序实施,“四议”,即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一审核”,即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一监督”,即村监委对“三资”使用、管理进行全程监督。在此基础上,对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实行“三签二审一公开”,即经办人、证明人、财务负责人签字,村监委、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财务收支定期公开;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和资源交易实行“一评一签两公开”,即规模较大的资产资源购置、发包、租赁、出售和工程建设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站交易,对资产资源进行价值评估,资产资源交易全部签订统一规范的书面合同,资产资源交易情况、变动情况及时公开。
科技创新,建立了涵盖县、乡、村三级的监管平台。东明县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依托乡镇科技防腐预警平台信访举报系统,建立了涵盖县、乡、村三级的监管平台,实现了对“三资”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跟踪和实时监管。同时,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预警机制,及时防范、预警和处置“三资”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今年该县农村基层因“三资”问题引发的信访矛盾纠纷同比下降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