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白朋友:经记者采访了解到,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如果离婚原因主要是军人过错引起的,又不同意离婚的,或双方无和好可能的,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做好军人思想工作,准予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女方提出离婚的。(二)夫妻矛盾十分尖锐,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三)女方怀孕和分娩的婴儿是与他人的非法两性关系所致。(四)女方人工流产或早产,仍应限制男方离婚。因计划生育中止的,在手术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