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至5月26日,巨野县公安局连续接到报警:在巨野驶往菏泽等地的客车上有乘客钱包、手机等财物被盗。巨野县公安局接警后,根据受害人的描述,断定这是一伙专门在客车上作案的扒手。对此,办案民警根据案发的高发时间和路段,加强路面盘查力度和密度,并采取守株待兔等方式抓贼。6月2日,在巨野发往菏泽的客车上将正在扒窃的王某某和薛某当场抓获。并当场缉获用以行窃的刀片、镊子等作案工具。
经初审,据王某、薛某某交代,二人伙同他人交叉结伙在客车上进行盗窃。一般采取趁乘客打盹或睡觉之际,一人掩护一人行窃乘客的钱包、手机等财物。
在此,民警提示广大群众,外出乘车时一定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钱包、手机等财物,最好不要在车上睡觉,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