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决策”扩大民主。“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根源是缺乏有效监督。为此,牡丹区在一些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扩大群众参与,把重大事项的决策放在阳光下。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中,针对领导岗位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在全区建立了一系列重大问题公开决策制度。区委、区政府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反复研究征求群众意见,把民意纳入决策。在乡镇建立了以基层党员列席党委会为载体的“问政”议事制度;在财务管理上,实行“三章审批”报销制度。
“阳光补贴”惠及群众。在惠民补贴发放上,牡丹区建立三级评议、三榜公布制度,让群众参与惠农、救济对象的确定,全程监督惠农资金的发放,确保小麦直补、低保、新农保等资金发放的公开、公平、公正。为进一步消除群众误解,还将农村两委人员及家庭成员享受低保、小麦直补、良种补贴、生猪补贴等情况纳入村务公开范围。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农机补贴发放,建立了“三公开”机制,运用电子屏、网站、明白纸公开补贴机型、补贴幅度、补贴流程等政策,让农民在“阳光”下享受购机补贴,杜绝补贴过程中发生“引导购买”,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010年以来全区发放购机补贴资金2080万元,赢得了群众的满意。
“阳光选人”推进改革。在重要干部任免上,牡丹区实行科学赋权,固化考察流程,把公推公选用人向股级干部延伸,杜绝了“一把手”说了算,实现了以制度选人、以民意选人、以实绩用人的科学民主选人机制。去年以来,全区调整充实了11名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和6个区直部门一把手,全部实行公开选拔。去年以来区审计局、房产局、环卫处等12个单位对股级中层干部选拔实行公推公选,60多名德才兼备、群众满意的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实现了公开、公正、公平,在全区形成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