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宪君说,目前来看,我市生态文明村建设虽然搞得如火如荼,但是也有个别地方存在一些问题,从而增加了工作难度:村民对村委会选定新村址全村搬迁不理解,不同意走;受经济条件限制,搬不起,不能走;群众对生产用具和零散养畜及柴草无处放置担忧,不愿意走。以上三种情况导致了一些地方在建设生态文明村过程中遇到障碍。为此,李宪君提交了“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村”的建议。
李宪君认为,要保证我市生态文明村建设健康发展,使广大农民早日进入小康生活,就要“以人为本”,做到三点:在新村选址时,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农民意见,尽量让农民看到新村的区位优势,让农民乐意搬;对困难村民给予贷款帮助,对村民反映贷款难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要对金融部门加强监督,了解他们为当地生态文明村建设和经济发展投放的资金情况;成立“农业合作社”,让农民以入股的形式将责任田转移到“农业合作社”统一经营,这样农民就不用再为存放农具和养畜担忧。李宪君说,农业合作社成立后,由专门的人员统一搞种植养殖,农民可以来合作社“打工”,并赢利分红。为规避经营风险,农业合作社可以投保,由农业保险来承担亏损。不想再种地的农民,也可以自由外出务工。如果这三项工作能做到位,新农村建设的难度就会减少,步伐就能加快。 记者 孙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