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曹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实行“一条龙”服务,真正为老年人排忧解难,积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在工作中,他们主要突出了“三个字”的工作方法。一是突出一个“快”字。为方便老年人诉讼,他们采取双休日立案、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措施,尽量做到及时立案,及时送达,及时审理,及时结案。二是体现一个“情”字。该院在审理赡养案件中始终怀着真挚的感情,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老年人。该院近年来审结的涉老案件无一上访、申诉,实现了案结事了。三是注重一个“调”字。该院把调解贯穿于整个涉老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做到立案时调、审前调、审中调、审后调。他们还借助辖区司法所、综治办,调委会、村委会等组织努力做好调解工作,通过基层组织了解当事人矛盾纠纷的前因后果,找准矛盾的症结,对症下药,从情、理、法各方面做足、做透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他们还针对大部分老年人对法律的理解不全面,往往过分强调自己的利益、过高期望的实际,主动释法,让老年人也为儿女着想,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08年以来,该院审结48件涉老案件,有45件的当事人自动达成调解协议或撤回起诉,调撤率达93.75%,有效促进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