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消费者赵某来到单县工商局投诉,称一加油站宣传的促销活动是加多少油送多少钱,而实际却不是这样。前几天,他到该加油站加了200元的汽油后,加油工人却给了他一张面值200元的优惠卡,说下次加油时可以享受优惠。赵某认为只要下次能加油,给卡也无所谓,就没有提出异议。刚才,他又到加油站加200元的油,结账时,他出示了优惠卡,却被告知仅能从卡中扣除4元,他还必须付现金196元,无奈中,他只好付了款。赵某说着出示了一张该加油站的宣传卡片。工商人员接过卡片,发现上面印有下列内容:“惊天优惠,加多少送多少,加油100元送100元,加油1000元送1000元……依此类推。”工商人员也不敢相信竟有如此优惠的条件,认定其中必有猫腻。于是,工商人员赶到加油站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过了解,加油站负责人对其所宣传的促销活动果然另有一番说辞,原来这次活动仅仅是加多少钱的油送多少钱的加油卡,而加油卡上的钱并不能一次性抵加油款,而是按每加100元的油从卡上去掉2元,实际每次要再付98元现金。这套说辞与其宣传的“加油100元送100元”等内容大相径庭。截至目前,加油站共印刷了3000张宣传卡片,已经散发出1000余张,并已兑现了7000余元的加油优惠卡。
鉴于此,工商人员认定该加油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属于虚假宣传行为。目前,工商部门已依法责令该加油站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了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