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实行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依法对地表水、地下水、空中水、区域外调入水等各类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配置。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统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综合治理、防洪排涝等涉水事务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的控制指标体系,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管理。做好现有用水户的初始水权分配工作,将包括农业灌溉用水在内的所有取水都纳入取水许可审批范围。
建立水权有序转让和经济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区域内和区域间水权有序转让机制,引导、规范和培育水权市场。通过加大财政补助、对新上工业项目实行补偿等方式推动三次产业节水,有保有压,余缺互补,优劣分用,推动许可用水总量或实际用水总量接近或达到区域用水总量指标的县区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用水结构;坚持综合施策,推动区域用水增长较快、原分配指标无法满足用水需求的县区通过缴纳水权补偿资金的方式获得新增水权,水权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出让水权区域的节水改造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基层水利管理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公共供水服务和农村水事监管等公益性职能,根据需要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在有条件的村庄选配村水利员,具体承担现场报汛、水情观测、供水服务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等职责。积极发展农民用水者协会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鼓励用水户对工程维护、用水管理、水费收缴等实行自主管理。
深化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改革。巩固国有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落实好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费用。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由财政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对非经营型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进代建制。搞好闫潭送水干线为重点的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明确工程产权和管理保护范围。
积极推进水资源费征收和水价改革。适当拉大地表水与地下水、外来水与当地水、劣质水与优质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引导全社会在满足用水水质要求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地表水、外来水、劣质水。二三产业用水严格执行行业用水定额,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收水资源费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它行业的水价差价。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
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制。健全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下设城市、内河、黄河防汛抗旱分指挥部,实行防汛抗旱督察工作制度。
记者常慕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