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这些行业龙头企业在定价时要奉公守法,不得哄抬价格、搭车涨价,履行社会责任。这意味着在政府千方百计稳定物价总水平的时候,相关龙头企业在定价时不仅要考虑到利润,也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为市场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适当压缩利润空间,回报社会。对此,个别媒体和一些网民认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这种行为有行政干预之嫌,干扰市场机制运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强调,约谈是一种沟通方式,不是行政干预,更谈不上干涉企业定价自主权。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一贯充分尊重企业定价自主权,坚持依法行政。
他告诉记者,“据我们了解,因劳动力、土地、原材料、燃料价格的上涨,一些生产经营企业面临成本上升压力,希望通过适当调整价格,疏导成本压力”。但在实践中,存在部分经营者跟风涨价、搭车涨价的现象;也有部分经营者采取先通过媒体对外放风,散布涨价信息,试探市场反应,然后再决定是否调价;还有个别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频繁调价,带动了相关商品价格上涨,渲染了市场紧张气氛。甚至有个别占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地位的企业,出现了价格违法嫌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约谈相关企业,主要是重申价格法规和政策,引导企业更好地、合理合法地行使定价自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