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资源论证管理。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规定》,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主动加强与发改、经信、环保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确保水资源论证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机制正常运转。通过发挥部门联动机制的作用,将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全部纳入水资源论证管理范围,做到不经论证的发改部门不予立项,环保部门不予通过环评,把好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限制纳污总量红线控制的源头。
规范取用水计量管理。结合省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实施,各县区切实做好取用水计量设施的安装使用和计量监管工作。每县区先期选择10-15户规模以上取用水企业实行用水计量月报制度,一月一抄表,一月一上报,按月统计取用水量。督促所有规模以上取用水户有计划地逐步安装计量设施,并按月统计取用水量,以随时掌握全市取用水大户的取用水情况,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为年终县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提供真实、权威数据。
抓好“三条红线”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根据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结合我市取用水情况和水资源管理现状,在许可、计量、收费、处罚等关键环节上下大力气,严格落实“四个必须”,即用水必须经过许可审批、必须安装计量设施、必须缴纳水资源费及违规取水必须严肃查处。积极探索成立凿井协会,争取把全市的大小凿井队伍纳入协会自律管理,辅以行政手段,从非法打井的行为人入手约束和制止非法取水行为,结束凿井队无人管理的混乱局面。组织精干力量尽快完成对县区“三条红线”进行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并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三条红线”的考核真正落到实处。对于达不到考核标准或考核不合格的县区,核减该县区区域用水总量年度指标,停止审批新增取水,真正发挥水资源管理的“硬约束”作用。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抓好《菏泽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和《“十二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落实,加强对建设项目节水器具和中水设施建设的检查督导,争取菏泽城区建成一至两个配套中水设施的规范性小区。督促工业企业进行水平衡测试工作,为今后实行计划用水、配备用水定额打下基础。 记者常慕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