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客观分析了全市餐饮安全监管形势,强调了做好餐饮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晰了餐饮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并就落实2011年餐饮安全监管七项重点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
深入开展规范监管年活动。自今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监管年”活动。通过规范监督管理程序、规范监督执法行为、规范许可审批流程等各项监管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监管能力和水平;通过加强督导考核,推动规范监管年活动顺利开展。
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承诺。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今年,完成第一批餐饮服务单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推行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继续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进示范单位创建进程。启动示范街创建工作,为示范县创建打下基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是示范县创建的基础。今年,根据县区创建示范街意向,确立1至2条示范街创建街区,在示范单位创建、量化分级A、B级单位建设方面给予一定倾斜。根据县区创建示范县意向,提前增加示范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分配名额,为示范县创建打下基础。
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分类管理。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启动量化分级管理B级管理单位管理,对原B级单位进行重新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B级单位资格。
加强监督抽检和应急体系建设。开展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工作。 加快技术监督支撑体系建设。选派食品检验人员外出学习,提高市药品检验所检测能力。做好应急处置管理工作。出台《菏泽市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和应急专家库,加强风险排查和信息报送,有效应对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开展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行业及重点时段专项整治。制定节假日、高中考期间、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饮食安全。
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分期分批对全系统餐饮服务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建立运转协调、功能完善、监督有力的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