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对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十分重视,近期两次召开会议,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市领导多次到有关县区和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调研,提出防控工作要求。
一是深入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张贴宣传画、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对群众进行广泛宣传。教育群众形成“勤洗手、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常通风、勤晾衣、多晒被”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让健康儿童接触或通过家长间接接触有发热出疹的病人,尽一切可能减少疾病传播的机会。全市共发放明白纸60多万份。
二是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市县区都成立了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专家组,市卫生局聘请省立医院、省疾控中心专家对医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各县区都加强了对乡、村两级医护人员的技术培训,熟练掌握手足口病发病的特征和传播途径,指导本县区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各县区都把县级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并购置了小儿呼吸机等必要的医疗设备。定点医院认真落实预检分诊、隔离消毒等制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指导托幼机构做好消毒、晨检工作。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加强对食品、饮用水的监督管理。
三是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县区组织乡镇、社区、农村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以室内环境卫生大扫除、城乡结合部市场、村及其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为重点,动员和组织基层干部和群众搞好环境卫生,清除垃圾、粪便和卫生死角,同时要求各县区统一购买消毒、消杀药品,免费分发到每个自然村和有7岁以下儿童家庭,由乡镇对有7岁以下的儿童家庭面对面指导消杀技术。牡丹区、定陶县、成武县等县区政府都出资购买了消杀药品,保证了消杀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是认真落实了责任制。市卫生局对10项防控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并严格落实了责任制。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加强了对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各县区都成立了以县区长为组长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区长亲自过问,分管县区长具体靠上抓。各乡镇都拿出主要力量,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实行乡干部包村、包户,落实责任,确保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五是严格疫情报告和信息公布制度。我市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布的手足口病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对于确诊的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对于疫情信息的公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国家卫生部和山东省卫生厅每月及时公布全国和全省疫情信息。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