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7日 星期六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当前版: A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明确标准 强化责任
定陶县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势头强劲
      本报讯 (通讯员 陈西党 孔德运 记者马红德)近年来,定陶县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明确标准,强化责任,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使住房公积金事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截止到目前,全县累计征收住房公积金4200万元,有168个单位15525名职工建立起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今年新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1家,新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县直事业单位6家,新增缴存公积金人数1230人。

  明确标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定政发[2004]17号《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凡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私营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国有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必须按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全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必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通过后,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办理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等有关手续。否则,一律按照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办理。

  强化责任。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陶管理部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运营管理工作。按照住房公积金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全额缴存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公积金存款专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坐支、挪用住房公积金,不得自行管理。凡有条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而不实施的单位,其单位领导干部不得出国考察和更新车辆;凡不能正常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不得发放住房补贴,已发放住房补贴的必须自发放住房补贴之日起补交住房公积金。对拒不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及有能力为职工缴存而拒不缴存的单位,由监察、财政、审计、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明确标准 强化责任~~~
明确标准 强化责任~~~
明确标准 强化责任~~~
明确标准 强化责任~~~
明确标准 强化责任~~~
明确标准 强化责任~~~
明确标准 强化责任~~~
明确标准 强化责任~~~
明确标准 强化责任~~~
明确标准 强化责任~~~
明确标准 强化责任~~~
明确标准 强化责任~~~
   第A01版:要闻
   第A02版:综合新闻
   第A03版:时事新闻
   第A04版:社会生活
牵住发展农村文化的“牛鼻子”
奏响时代最强音
柳林镇:“五个一”管好流动育龄妇女
定陶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强化治保整体素质
旧集村的“羊司令”
定陶县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势头强劲
建行定陶支行积极应对挑战谋共赢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成立
花乡水邑旅行社庆祝成立四周年
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
我市农广校教学能手获省级殊荣
我市首家兽药GSP药店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