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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诉求要积极应对
  11月3日,重庆市主城区发生出租汽车罢运事件,给广大市民出行带来不便。事件发生后,重庆市政府通过采取增加天然气供应量、将对出租汽车“份儿钱”实行价格管理等一系列措施,积极应对群众诉求,4日下午已有一半的出租汽车恢复营运。这一事件再次提醒,群众的利益无小事,政府积极应对群众的利益诉求才能做到取信于民,执政为民。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重要的执政理念。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各部门,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放在心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要积极应对解决,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近年来,一些地方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不畅通,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的事情时有发生,有的还酿成群体性事件,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重庆出租汽车罢运事件发生之前,出租汽车司机就曾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但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致使矛盾越积越多,怨气越积越深,最终酿成大规模的罢运事件。通过罢运表达利益诉求的方式固然不妥,但事件也暴露出有关部门在回应群众利益诉求方面的不足,没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因此,只有畅通诉求渠道,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才能平衡各方利益,将各种社会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事件发生后,重庆市政府积极回应出租车驾驶员的正当诉求,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矛盾。矛盾激化了,事故发生了,不能一味回避、推拖,政府部门要有处置复杂问题和矛盾的勇气。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和敏感问题的多发期。化解社会矛盾、回应群众诉求,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做到取信于民,执政为民。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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